兩人結婚5年,曾在網上與老婆展開罵戰,因而傳出婚變不過最後都沒事。今日又再度傳出兩人婚姻亮紅燈,據知男方向老婆寄出2封離婚協議書,而女方本想挽救感情,但F4成員吳建豪不回家,她更連數老公5宗罪,包括:特殊節日不回家、跟不少女性關係曖昧、自掏機票錢陪吳建豪工作、吵架不認錯、在媒體前公然說謊,最終心淡決定離婚。
台灣藝人吳建豪與新加坡富家女石貞善(Arissa)。
據知吳建豪寄了兩封離婚協議書給石貞善。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結婚3年內,沒有特殊的原因,(例如發現對方其實有性病等較嚴重的事項),不然不能離婚。即使3年過後,規定仍需提出合理且雙方認可的理由才能離婚。而吳建豪與石貞善在新加坡註冊結婚,所以他們想離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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