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案讓港人抱以戒心,騙徒竟借助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以「美女計」向目標台灣男士發功,取得信任後慫恿匯款投資,最終令近20名台男中招。台灣商人陳先生先後被兩名女子搭訕,總共匯款逾1400萬港元到香港。有生意人被騙走逾1400萬港元,直言香港竟成詐騙中心,深感遺憾;亦有台男畢生積蓄被騙,曾一度想輕生。不過,本港至今仍未立法監管場外投資買賣,協助苦主的關注團體狠批政府無能,嚴重破壞本港國際聲譽,將連同苦主到禮賓府請願表達訴求。
「香港怎麼會變成一個詐騙中心!」台灣商人陳先生(化名)指,去年5月開始有名長髮、樣貌娟好的楊姓香港女子主動透過通訊程式接觸他,楊自稱曾做銀行,對投資有心得,及後更不時向陳噓寒問暖,博取信任。陳於去年6月聽從楊指示,開設網上平台投資原油期貨,並匯款到香港一個銀行戶口,起初每次匯1萬美元(約7萬8千港元),後來加碼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陳見到平台的結餘顯示一度超過270萬美元(約2100萬港元),以為獲得可觀利潤並要求提錢時,楊卻失去聯絡,所謂的投資平台亦突然消失不見。
事隔數個月後,再有另一名葉姓美女向他搭訕,陳又以相同方式匯款及投資,結果再損失逾20萬美元(約150萬港元)。直至陳感到不妥,在網上「訴苦」,才得知這些「女子」已有前科,並於今年2月初到港報警。至今,至少19名台灣男士受騙,損失的金額由5000美金(約4萬港元)至逾184萬美元(約1400萬港元)不等,總數合計逾400萬美元,相當於3100多萬港元。當中有受害人因此傾家蕩產,有人欠下巨債。
有投資股票的王先生(化名),去年11月同樣接獲香港女子游說他投資原油,該女子更代為操作投資平台,並顯示結餘金額回報高,促使王先後7次注資逾30萬美元(230萬港元),惟最後發現其所謂的投資戶口餘額竟是零。王在接受視像訪問時一度嗚咽。另損失超過90萬美元(約700萬港元)的趙先生(化名)坦言,曾獲利後要求取錢不果,翌日女子更指他投資失利,還負債8000多美元(約6萬2千港元)。
協助苦主的「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指,連同今次台灣騙案,過去7年接獲在場外投資騙案金額超過1億港元。王坦言今次事件嚴重影響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不過,香港至今未就倫敦金買賣立法規管,造成此種騙案無日無之。他及後會代協助苦主到警處報案,亦會到禮賓府抗議。
警方發言人指,今年2月5日收到一名男子報案,指透過社交網站認識兩名女子,應對方要求從台灣匯款至本港銀行戶口後未能聯絡上2人,報案人懷疑受騙到香港報案,案件列作「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無人被捕。
財經及庫務局發言人指,政府十分關注以倫敦金為名的欺詐及訛騙個案,若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將受《盜竊罪條例》(第210章)所規管,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涉事銀行則不評論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