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虐待友人交託的4歲「大孖」女兒、昨日被捕的36歲及41歲女子,今日已被暫控以合共一項傷人罪,後天星期一(12月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被虐女童則仍然情况危殆,在廣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鄔凱寧日前簡述調查的一宗虐兒案最新進展。鄔指昨日接獲一自稱家庭主婦報案,自言因「唔得閒」,將其4歲女兒交予自己兩名女性友人照顧約兩星期後,當昨日早上接回女兒時,發現女兒半昏迷,身體有多處受傷。
該主婦隨即帶女兒送廣華醫院治理,初步發現頭、手腳及身體都有多處可疑傷痕,遵醫生建議報警。警方初步調查後,暫列「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交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五隊跟進。到昨日下午警方在砵蘭街一賓館內,拘捕兩名分別36歲及41歲女子,通宵扣查。
據了解,報案人跟兩名女子是在獄中認識,當日原本是將一對孖女交予對方照顧,後因兩名女子表示「湊唔掂」,故報案人2日後接回細孖,留大孖予兩人繼續照顧,此後一直未再見過大孖。到今晨報案人接回大孖時發現事件,質問時對方只稱傷勢是大孖「撞邪、周圍撞」造成,與自己無關。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