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大家出外少不免要使用蚊怕產品。消費者委員會檢視市面上69款驅蚊產品,發現無論含活性成分或天然成分的驅蚊產品均存在使用風險,有機會刺激眼睛或皮膚,部分更不適合嬰幼兒使用。
此外,消委會認為香港現行對不直接施用在人體上的驅蚊產品,例如驅蚊貼,納入《除害劑條例》監管,監管並不足夠,期望政府進一步完善規管此類驅蚊產品,包括產品需要標示活性成分、濃度及聲稱效用,讓消費者掌握更多資訊,從而作出選擇。
69款驅蚊產品包括噴務裝、驅蚊貼、乳液、手帶或手環及濕紙巾等。當中28款標示含有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推薦的5種驅蚊劑活性成分,另外9款分別含丁基乙酰基氨基丙酸乙酯(簡稱IR3535)、對-薄荷烷-3,8二醇(簡稱PMD),以及甲基壬基酮(又稱IBI-246),它們同屬於生物性除害劑,可從天然物質提取或合成而來。不過,使用這些驅蚊成分都有需留意的地方。
消委會提醒家長須留意部分化合物不適合用於嬰幼兒身上,例如派卡瑞丁和IR3535,雖然無色無臭,但使用中或會刺激眼睛。至於使用含高濃度的避蚊胺產品,特別是用於兒童身上,有機會引致皮疹、水泡,刺激皮膚及黏膜,故美國建議以上3種活性成分均不宜用於2個月以下嬰兒身上。
香港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則建議,兒童使用含避蚊胺(DEET)產品,濃度不應超過10%。另外,3款含PMD的樣本中,有1款沒有標示含量,另外2款的含量分別為26%及10%。PMD提取自檸檬桉或檸檬尤加利樹的精油,使用時應避免接觸眼睛,美國疾控中心及加拿大兒科學會不建議3歲以下兒童使用。
衞生署建議,成人使用避蚊胺(DEET)時,其濃度分別不應逾30%,6個月或以下的嬰兒則應避免使用。如兒童前往蚊傳疾病流行的國家或地區而有機會被蚊叮咬,兩個月或以上的兒童可使用濃度上限為30%的避蚊胺。
消委會指出,近年不少驅蚊產品都標榜成分天然,但這亦不代表絕對安全,香茅油可能會輕度刺激皮膚、眼睛、喉嚨,引致咳嗽,長期或頻繁接觸,或會引致皮膚過敏,故加拿大政府建議不應用於嬰幼兒身上。
消委會又發現,近3成樣本並沒有列明所含驅蚊成分的濃度,消費者難以評估產品的驅蚊功效,和使用時須留意的事項。消費者逾2成半的產品所含的濃度少於10%,防蚊保護時間十分有限,要小心選擇。
消委會是次亦檢視了18款驅蚊貼、手帶或手環等產品。參考內地消費者組織於2018年,針對50款驅蚊貼和手帶手環產品的真人測試,比較使用樣本前後,皮膚被蚊子試圖叮咬次數相若,甚至在使用後半小時,試圖叮咬次數反而增加,驅蚊效能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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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建議,父母為子女使用驅蚊劑時,留意若用在嬰幼兒身上時,應先將驅蚊產品試在自己的手上,再用在嬰幼兒上,以免引起水泡及紅疹等刺激反應,並避免用在其眼、口及手部,因嬰幼兒會四處摸,若手上有驅蚊液或身上有驅蚊貼時,容易導致誤服。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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