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歲梅媽索20萬補擺91歲大壽】法官:依家唔係清朝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阿梅)的母親「梅媽」覃美金,上周四再次現身高等法院,向法官要求從梅艷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廿多萬港元,以支付她補擺91歲大壽的費用。梅媽表示,梅艷芳在生時已替她擺過兩次大壽,現年95歲的她只希望補擺91歲大壽,擬定明年3月在灣仔一間酒店擺30多圍,邀請朋友出席壽宴。

    梅媽今早甫開庭便向法官表示,她耳朵不靈光,要求法官說話大聲一點。她透露梅艷芳自她61歲起已替她擺大壽,她71歲時阿梅更帶她到海洋皇宮大酒樓設宴,她81歲時阿梅已過身,她說:「咁唔通91歲唔做(大壽)呀?朋友都話我你仲有幾多個90歲吖?我都有朋友㗎,唔通求其擺幾圍就算呀?」但法官發現因其中一方遺產受託人佛學會未獲通知出庭,所以要求重新排期聆訊。

    梅媽對於聆訊需要押後,索錢時又被諸多掣肘,感到相當不滿,她說:「法官你即係留難我啫,我點同酒店交代?都已經訂咗時間。」她指出梅艷芳只捐了6萬港元給佛學會,質疑佛學會「都係想我走咗,之後要晒我啲錢啫」,她又說:「劉培基攞錢又有冇問過咁多人先?阿梅有冇話要綑住我,乜都唔畀我使?」

    法官最終沒有繼續跟梅媽理論下去,重申「依家唔係清朝,唔似啲官咁有無限權力,我都係根據法律做事」,着她要求排期主任安排快期聆訊,預留2小時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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