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兩女的婦人嫌5歲女兒穿衣動作慢怕她趕不及上學,一怒下用波鞋毆打女兒身體、用鞋底拍打女兒右眼,更起腳踢女兒腹部,導致女兒身體多處瘀傷。女兒翌日向老師透露事件,婦人被捕後警誡下訛稱女兒右眼瘀傷乃曬衫時不慎造成,她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虐兒罪,還押至本月20日,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控罪指馮姓被告在今年1月31日,作為負責管養、看管或照顧女兒X的人,故意襲擊X使對方受傷。控方透露X已獲頒保護令,現由社署看管。
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已婚,與丈夫育有兩名分別5歲和2歲女兒,她對事件感後悔,解釋當日因情緒失控、一時衝動襲擊X,現已知錯,希望法庭考慮她照顧兩名女兒勞心勞力,酌情輕判。
裁判官問被告為何衝動打女,律師回應指被告因趕時間出門一時情緒失控,並謂「每個人都有唔同處理情緒嘅反應」,裁判官聞言斥律師是否嘗試合理化被告的行徑,直言「梗係喇,每個人都有唔同反應,咁點解要接二連三打個女」,並斥律師所言對求情毫無幫助。律師索取進一步指示後指被告因擔心女兒上學遲到,於是衝動下襲擊女兒。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翌日被捕後否認控罪,訛稱不知女兒腳部瘀傷,而眼傷則因曬衫期間不慎用棍造成,惟女兒在錄影會面中清楚向警方講出傷勢來源。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本月20日,索取背景報告後才判刑。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