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很多人眼中,擁有48萬元是很開心的事,但變相我要監察款項不會被扣除一分一毫,很大壓力。」話說Yedda某日提款時發現戶口突然出現一筆來歷不明的48萬存款,在驚與喜交集下,她最終決定去警署報案自保,豈料警員的反應卻嚇壞她。
- 李小姐原本銀行結餘為萬多元,某日突然多出了48萬元,令她不知所惜。
「由於這是出糧戶口,每月有不少繳費項目要自動轉帳,差人話我如果從48萬款項中被扣除多了一元,我隨時要坐監!我係良好市民,主動向你報案,但好似千錯萬錯都可能係我一個人錯,我好驚同感到好無辜。」
Yedda過去曾被盗用身份證,最後遭不法之徒在財務公司成功申請借貸,導致環聯信貨紀錄評級欠佳,「我好擔心,以為48萬是係來自財務公司,所以選擇報警,從而了解此筆款項的來歷。」
翌日感到無助之際,親身前往銀行求助,「職員話無法處理,叫我先登記,申請查看支票,好彩支票上有聯絡人電話,款項證實係來自國內的生意人,由於支票無寫枱頭,再錯誤過錯數。」
事件糾纏Yedda一星期後,入錯數的雙方終相約見面,款項最終順利歸還事主,Yedda狠批整個過程是要靠雙方自行聯系,警方和銀行均沒有參與置之不理,十分離譜。
烏龍苦主王小姐憶述事件,事發當日過錯數後已即時向銀行求助,要求代為聯絡收款人,惟職員的冷漠態度令她深感無奈及沮喪,「職員話無資格代為聯絡,銀行只會發信件,如對方願意配合就會退回款項給我,如不配合先要報警。好彩我今次遇到好心人先攞得番筆錢,如果遇上貪心的人,對方洗晒48萬,我點算,到時候報警都無用。」她指出事件如發生在國內,報案後銀行的處理方法會較為果斷,會先凍結該賬戶,她質疑香港銀行的處理手法「太死板」。
面對突然飛來橫財, 人生交叉點,Yedda坦言被朋友笑她很傻,不應退回款項,應盡情花光來享受人生,友人甚至跟她詳談「善用款項」的計劃。「讓我再重新選擇,我都會咁做,我好冷靜考慮,要對得住自己,即使你取走48萬去環遊世界,做人卻不會安樂的。」
大律師潘展平認為要視乎實際款項多少而定,他建議收款者可先向銀行主動申報,以白字黑紙交代該筆款項並不屬於自己,希望能退還款項。在失主方面,若果金額很大,或涉及詐騙,建議立即報警,警方可能會先申請凍結該筆數目。
他續指,倘若市民「入錯數」給其他人的戶口,追討無果,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追討,(視乎金額而定定),由於銀行根據私隱條例可拒絕披露戶主資料,故此市民可先向銀行提出申索,法官了解案情後,可頒令銀行必須披露戶主資料。他指出,戶主如知情不報,有不誠實意圖曾動用款項,則已觸犯《盜竊罪條例》刑事罪行,警方可考慮提出起訴。
滙豐銀行回覆確認收到客戶求助,該行會協助客戶聯絡收款人,並需要獲得書面同意,才能將有關款項退還。
(壹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