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台灣女歌手張韶涵,因為參加內地歌唱騷《歌手2018》,在昨晚播出的一集翻唱《情人流浪記》,唱到「我的爸爸媽媽叫我去流浪,流浪到哪裏,流浪到台北」時,她直言唱到眼睛濕潤,因為這正是她親身經歷的一首歌。她受訪時重提於2009年爆出的家庭糾紛,與母親為錢反目,互控「爭產」、「棄養」,令她當時形象跌落谷底,演藝事業被迫暫停。
事隔9年,張韶涵因為唱這歌,重提當時心情,說:「當時第一次才品嘗到,所有的背叛是甚麼樣的一個感覺,每一天都是哭的。」在這低潮期,她慶幸有妹妹作為經理人,及好友的相伴,讓她可再一次看到希望。問到若有一日跟爸媽再見面會怎樣?她說:「不管怎麼樣,家人永遠都是家人。」
台灣女歌手張韶涵
(Singt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