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109宗有關網上訂酒店的投訴,發現部分訂酒店住宿網站,計算匯率方法不透明;亦有網站刪走負評;更有網站因為與當地訂房中介連繫上出問題,令消費者到埗後未能入住。
其中一位投訴人在2016年7月透過酒店網站平台以「先訂後付」方式預訂日本酒店房間,當時投訴人確認標明房價為$2,899.58,並將於指定日子,以港幣收取等值39,168日圓之訂房費用,匯率以收款當日為準。投訴人在2017年年1月入住酒店時,日圓兌換港元的匯價是0.069,較預訂酒店時的0.073更低,但投訴人翻查信用卡月結單,卻發現住宿的收費為3,045元,比預訂時的價格高出近150港元。及後網站拒絕解釋計算匯率方法,只願意退回20美元予投訴人。
另有一個案,投訴人經由一香港旅行社附屬網站訂購兩晚韓國酒店,房價共887元,投訴人到達後發現酒店沒有職員接待,同時致電酒店電話更是無人接聽。經家人聯絡網站有關人仕求助,但當時職員因「非當事人」理由拒絕協助,並要求投訴人要親自聯絡,及後仍未有回覆。在零下四度天氣下投訴人最後只能在當地報警,幸而能及時入住附近另一間酒店。 消委會指此個案已經轉介旅遊業議會,最後有關網站同意全數退回訂房費。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必須先瞭解網站的預訂條款,特別是有關不同付款模式的限制、取消或更改預訂和匯兌等條款,如果消費者認為條款不合理,即使網站提供的優惠吸引,亦應該考慮清楚才決定是否預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