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無綫藝人劉綽琪,近日與一間律師行鬧糾紛,今日她就此到法院聆訊。
她入庭前接受訪問,自爆患有人格障礙症,每日要定時食藥,說時愈講愈激動,並一度哽咽。
劉綽琪表示:「我由告人變被告,仲要出禁制令畀我,他們不想我告他的公司,因為是律師樓疏忽……有律師同我講識得對方,所以不能代表我。(現在無律師代表你?)是,很多事務律師都好驚,我現在要自己代表自己……祝福我明日請到律師。」
她被問到「(件事纏擾多久?)今年2月開始我喊,我盡量在屋企喊,真係去到……好想同大家講,可不可以幫我,是否去到咁樣,覺得集體欺凌是應該?(已花了很多金錢?)不知,我已用了好多律師錢。」由於案件即將開庭,劉綽琪惟有暫停訪問,表示稍後時間出來再講。
14嵗經歷媽媽自殺,落選港姐劉綽琪去年亦經歷喪夫之痛,婚前她已知外籍男友有淋巴癌,但她依然堅持要結婚,雖然當時在荷里活有好多工作機會,不過劉綽琪停工專心照顧老公,珍惜大家相處的時間,可是在婚後第二年,老公敵不過病魔而離世。最近她回港再次發展自己的演藝事業。
(綜合報道 / mingpao)